感谢您选择GNAMEHK LIMITED店铺服务,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店铺服务协议》。您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店铺开通、交易流程。
您同意此《店铺服务协议》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1. 定义
1.1. 卖家:指在本站注册账号且想在本站平台开通店铺出售域名的个人或企业,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 域名:本协议中的域名是指在本站管理的域名。
1.3. 出售域名:卖家开通店铺后,将在本站管理的域名上架发布出售。
1.4. 技术服务费用:为保证在线交易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2. 开通店铺步骤
第一步:注册本站账户;
第二步:账户充值(注:首次开通店铺前不需要充值,关闭后再次开通需要充值相应金额的服务费用);
第三步:进入管理中心—我是卖家—我的店铺管理—填写店铺名称、公告等信息,点击开通。
3.费用及支付
3.1卖家首次开通店铺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用,关闭后再次开通收取100美金技术服务费用。
3.2该笔费用从卖家在本站账户的余额内直接扣除。
特别注意:店铺服务费用一经扣除,不予退还。
4. 使用规则
4.1. 您理解并知悉,您开通店铺进行域名出售的行为严格遵守本站运营主体所属国相应法律法规;不得在店铺简介和域名简介中加入任何非法关键词,如发现本站有权封锁店铺,已扣除的技术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4.2. 您理解并知悉,店铺中可以注明您的联系方式,但是出售域名简介信息内不能以任何形式注明您的私人联系方式,一旦发现本站有权封锁店铺,已扣除的技术费用不予退还。
4.3. 上架出售的域名必须是在本站管理的域名。如非本站管理的域名,卖家需自行将域名转移至本站上架出售交易。域名成功售出后,本站会收取百分之六的手续费。
4.4. 目前只能发布一口价域名交易
4.5.一口价域名发布成功,可在正在出售域名中查看出售状态。如卖家后期想要修改价格或暂不出售此域名,也可在此处操作修改或下架处理。
4.6.暂不出售的域名可以选择下架,下架后可以随时上架出售。如果选择删除该域名,则5天之内不能再次发布。
如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本站客服中心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在此,您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本服务条款,严格按要求进行填写并自愿申请开通店铺,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